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家政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
2020-06-28 17:54     (点击: )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关闭窗口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3 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