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的通知》临担保〔2020〕19号
集团各部室,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下岗失业担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发挥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强化责任担当,集团制定以下措施,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放宽审批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续担续保。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集团予以提供续保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企业,到期还款确有困难且银行提供展期或续贷的,集团继续提供担保;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微三农、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集团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大力支持。
二、降低收费标准,为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企业,单户担保额500万及以下,担保费率从年2%降低到年1 . 5%;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企业行业客户担保费率从年2%降低到年1 . 2%。
三、加大创业扶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免费担保。
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金融机构,加大对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担保,集团免收担保费。
四、简化办事流程,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集团与在保企业建立电话、网络、邮件等远程沟通渠道,详细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方面的融资需求、实际困难及防疫用品和医疗物资需求,并分解到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反馈。进一步简化担保业务办理流程,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担保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金融服务。
上述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
2020年 2 月 6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