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企业
优惠内容: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时间:长期有效。
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3号)
政策解读单位:市财政局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刘自娟 8116715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3 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