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小微企业等
优惠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流通、运输等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遇到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资金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投资收益率),压降企业融资成本。疫情期间新增贷款(投资)业务,原则上国有控股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原有贷款利率、投资收益率水平上下浮5%-10%。
政策时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政策依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有效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鲁金监字﹝2020﹞37号)
政策解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孙玉敏 8727020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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