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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0-03-23 14:30   市社保处   (点击: )

享受主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优惠内容2020年2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政策时间:执行至新标准调整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政策解读单位:市社保处失业保险科、基金管理科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牟燕,8126626;李林,83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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