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行业企业主体
优惠内容: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充装许可单位,鼓励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变更或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在产品注册或者产品配方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项目,不再重复进行现场核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申请人申请增加同剂型产品,生产工艺实质等同的保健食品,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政策时间:疫情防控期间。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13号)
政策解读单位: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杜青,8770813;李夫庆, 8770829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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