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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政策
2020-03-23 14:44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

享受主体: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

 

优惠内容: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生态环境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部署要求,对国家和各地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简称三类建设项目),临时性的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届时我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为三类建设项目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政策时间:疫情防控期间。

 

政策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

 

政策解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规划科、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陈闪闪,87708175李健,72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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