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矿业权人
优惠内容: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填报期限延长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填报公示仍有困难的矿业权人,可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受疫情影响逾期填报公示信息的矿业权,其相关记录不纳入信用记录。
政策时间: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
政策依据:《关于延长 2020 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期限等事项的函》
政策解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保护组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胡传合 8729075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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