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矿业权人
优惠内容:如需办理自然资源部事权范围内的评审备案,非油气矿产资源评审备案申报材料可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审,油气矿产资源评审备案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审。疫情防控期间,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方式由会议评审改为函审,原复核会议同期改为书面复核。原需现场核实调查的,矿业权人可先进行储量评审备案申报,疫情结束后优先快速安排。
政策时间:疫情防控期间。
政策依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事项的函
政策解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保护组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胡传合 8729075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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