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地项目
优惠内容:对于省市县分别储备并公布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疫情防控项目和省重大项目、强弱项补短板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及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扶贫等社会民生项目落地,市县适当预支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急需落地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预支数量控制在2019年省下达各市县计划总量的50%以内。市县全年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省核定下达数为准。
政策时间:2020年全年。
政策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6 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土地要素保障和规划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临自然资规发〔2020〕4号)
政策解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组
政策解读人及电话:赵明亮 8729065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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