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政策
放开生猪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范围
2020-03-03 16:53   市财政局   (点击: )

【享受主体】有意愿开展生猪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市县


    【优惠内容】对有意愿开展的市县做到“应保尽保”,具体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8〕11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条款的通知》(鲁价综发2017〕116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种植、养殖及目标价格保险险种不同,分别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审核确认。财政部门负责筹集保费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至保险承保机构。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9〕24号)文件执行


    【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鲁政办字2020〕18号文件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办发〔2020〕6号)



解读人:韩来轩    联系电话:8113023


 

关闭窗口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3 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