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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0-03-03 17:00     (点击: )

【享受主体】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企业

 

【优惠内容】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3号)

 

解读人:刘自娟  联系电话:81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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