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市融资担保集团放宽审批条件,为企业提供续保。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办理担保的,市融资担保集团按照 1.2%到 1.5%收取担保费,对 300 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要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并降低担保收费。
【政策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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