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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生产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的申请人免征产品注册费
2020-03-03 17:02     (点击: )

【享受主体】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生产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的申请人

 

【优惠内容】自202011日起,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政策依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解读人:房献国  联系电话:811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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