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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
2020-03-03 17:04   市财政局   (点击: )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 15 天。开通应急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银行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通过市县转贷机构共同让利,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费率由每日0.08%降低至 0.06%。县区尚未成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要尽快研究设立。

 

【政策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解读人:韩来轩   联系电话:811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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