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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
2020-03-03 17:37   市发改委   (点击: )

(临政办字〔2020〕5 号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企业、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业户的信贷支持,提供差异化的优惠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授信到期暂时还款困难的区域物流、畜禽屠宰、饲料兽药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从事畜牧养殖、蔬菜种植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或续贷等措施维持信贷规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调降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不得盲目计入不良或纳入征信系统,不启动起诉查封程序,并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银行机构要适当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做实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营造信贷人员“敢贷、愿贷”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和相关饲料、种畜禽、种子(苗)企业以及屠宰、加工企业,申报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支持。


解读人:朱崇琳  872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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