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 鲁政字([2020]2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 号)
政策内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哪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政策解读人:赵明华 872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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