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优惠内容】
引导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对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纳入以上范围的重点保障企业,除中央、省贴息资金外,市财政对再贷款利率内其他部分给予全额贴息。
【政策依据】
人民银行《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 号)、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临政字〔2020〕12号 临政字〔2020〕14号 临政办字〔2020〕5号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办发〔2020〕1号)
政策解读人:杨文厂 872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