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积极争取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政策,也可向银行机构提出展期或续贷申请。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将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辖区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有条件的企业可积极对接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拓宽融资渠道。
【政策依据】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基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函﹝2020﹞16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0〕5号)
政策解读人:杨文厂 872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