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企业
【优惠内容】
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办就业指导科 8105120、8057056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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