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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2020-03-04 21:18   市人社局   (点击: )

【享受主体】

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

【优惠内容】

对疫情期间正常经营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吸纳在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吸纳就业补助。补助时间从2020210日至2020630日。

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3)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办就业指导科 8105120805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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