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等
【优惠内容】
省、市明确要求,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于2 月底前完成融资需求对接工作,3 月底前完成符合银行信贷政策企业的授信审批程序。上述企业可做好相应的联系对接和融资申请工作。各类企业均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的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将融资需求推送给各银行机构。
【政策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 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临金监字﹝2020﹞3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市发改委、临沂市工信局、临沂市交通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生产和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临金监字﹝2020﹞5号)
联系人:杨文厂 联系方式:872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