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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政策
2021-09-30 10:32     (点击: )

【优惠内容】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加大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对获得省级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的市级服务机构,在省财政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每两年对市级服务机构开展考核,对考核优秀的,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对首次认定为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服务机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经费补助。对受托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且进入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范围的服务机构,在省财政给予每家最高6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临沂市科技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科字〔2021〕58号)

【政策落实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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