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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优秀企业家考核激励措施
2021-03-18 10:37     (点击: )

【优惠内容】每年 1 月份,确定临沂市优秀企业家名单,设置一等奖:“临沂市功勋企业家”、二等奖:“临沂市行业领军企业家” 、三等奖“临沂市优秀企业家”和“年度新旧动能转换标兵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激励。首次激励措施:评为一等奖“临沂市功勋企业家”的,每名给予 1000 克金质奖牌;评为二等奖“临沂市行业领军企业家”的,每名给予750 克金质奖牌;评为三等奖“临沂市优秀企业家”的,每名给予500 克金质奖牌;评为“年度新旧动能转换标兵企业”的,对确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仅限一名)给予500 克金质奖牌。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发至受奖人员个人。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临沂市优秀企业家考核激励措施>的通知》(临工信字〔2021〕31 号)

【政策落实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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