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对依法参保缴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证书等级对应标准依申请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将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参加失业保险1 年以上,弘扬“工匠精神”,鼓励引导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 号)
【政策落实单位】市人社局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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