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 2021 年 5 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5 号
【政策落实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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