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优惠内容】
(1)统筹利用涉农资金,在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各级切块分配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
(2)加大畜禽产业支持力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财政按上年补助额度的50%提前拨付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从今年开始,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
(3)减轻农业企业税费负担。今年2月底前,各市县完成2019年度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兑付。
(4)强化担保增信服务。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对疫情期间新增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财政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号)
解读人:蒋萍 联系电话:8113021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2032100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18056672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3 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