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管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推动电子保函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临沂市制定出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收退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大大减轻了市场主体现金流压力。2019年7月3日,为解决纸质保函使用中识别真伪难、传递过程无法做到信息保密的问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手推进使用电子保函,向社会公开开放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标准接口,允许符合要求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接。2020年3月25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启用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正式启用电子保函系统。系统上线运行一年多来,投标人在线申请使用电子保函5144份,担保金额9.73亿元,系统运行稳定。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在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落实和完善“管办分离”制度,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监管,推进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阳光交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子保函应用,打造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该《规定》。
《规定》明确了临沂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适用范围、系统对接、签章、安全性、保密性、文本、期限、赔付、责任等相关要求以及不得在交易平台开展电子保函业务的情形。明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应通过交易平台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使用电子保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电子保函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下一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继续落实为企业减负有关举措,加强电子保函业务管理,督促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有序拓展融资服务、履约保证等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丰富电子保函产品,提高电子保函服务水平,促进电子保函市场有效竞争、优胜劣汰,为投标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子保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