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交易各方主体便利度,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2021年11月29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工程款支付和履约电子保函服务系统的通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全省首个同时具备工程款支付和履约担保电子保函服务系统的交易平台。通知同时要求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工程款支付和履约担保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于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交易项目,在实施履约情况监督管理的同时要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将加强工程款支付和履约担保管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相关规定的政策宣讲和落实督导,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全面提升交易各方主体便利化水平。
2019年7月,临沂市在全省率先建成电子保函系统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了对接公告,积极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2021年10月,印发了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明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应通过交易平台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使用电子保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推广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领域提供了“临沂样板”。12月1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工程款支付和履约电子保函系统公开征集接入金融机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款支付和履约电子保函系统接入金融机构,开展工程款支付和履约担保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实现在全市参与公共资源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在交易项目中标后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项目情况,依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投标、工程支付、履约电子保函作为担保凭证,实现了包含第三方服务在内的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足不出户参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链条,开辟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担保保证新篇章。
下一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继续落实为企业减负有关举措,加强电子保函业务管理,督促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有序拓展融资服务、质量担保等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子保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