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9-8770818
通讯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504号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年产3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添加剂项目(一、二期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 |
山东长风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开源路7号,2015年6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7月29日,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发〔2015〕135号文予以批复。一二期工程中间体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为3台1500L反应釜、1台1000L反应釜、2台3000L反应釜、1台2500L搅拌釜、1台300L滴料缸、3台500L滴料缸、1台1000L滴料缸、1台2500L滴料缸、1台1000L热水釜、2台1000L片状冷凝器、4台500L立式冷凝器、1台真空泵、1座25m3化料池,复配车间主要成产设备为2台3000L反应釜、1台1000L反应釜、3台500L搅拌缸、1台750L搅拌缸、1台2000L储料缸、1台真空泵、1台6t过滤机、1台打包机,2台烘干箱、1台盐雾试验机、2台霍尔槽测试设备。一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1万元。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滤杂质、废过滤芯、废活性炭、废化学原料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