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粮食能源安全是国家“六保”任务之一,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及《2022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沂水县以强化“审管联动”机制建设为抓手,在农业灌溉取水许可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审管联动+告知承诺”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全县414个农业农村用水项目997处取水口,核发取水许可证507本。
一、坚持“一体贯通”,强化事前协同。一是制定方案。坚持审管联动、整体性思维、一体化布局,沂水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过前期调研和实地走访制定印发了《沂水县农业灌溉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水利部门统筹负责农业农村机电井核查登记、水资源区域评估及水资源管控指标;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指导取水用户填写申请表、承诺书,取水许可信息录入及审批。二是制作文本。联合制作了取水许可承诺书、取水许可告知书、取水工程自核验表、取水工程自核验承诺书、服务指南和明白纸等文本6份。三是优化流程。审管部门同向发力,将办理取水许可的两个阶段整合为一个阶段,将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环节改为取水农户自主核验和承诺,将现场踏勘环节调整为监管部门批后核查,精简材料9份,简化办理环节2个,压缩时限44个工作日。
二、坚持“两个到位”,强化事中联动。一是审批信息推送到位。审批服务部门收到行政相对人申请后及时审查材料,并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将承诺材料和审批结果通过审管联动平台“告知承诺衔接办理”模块及时推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即时认领并纳入监管。二是实地核查到位。监管部门在接收审批部门推送的承诺材料和审批结果后,实地查验行政相对人承诺内容是否履行到位,并将查验结果通过审管联动平台“监管信息推送”模块推送审批部门。审监部门按照“应推尽推,应查尽查”原则,充分发挥审管联动平台“连心桥”作用,强化审监部门事中协同联动。
三、坚持“两个应用”,强化事后违诺惩戒。一是应用承诺失信惩戒。告知承诺得不到有效履行就会流于形式,不仅起不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还会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用好失信惩戒“利剑”,对于违诺行为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依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将申请人违诺情况纳入《沂水县行政审批违诺失信人名单》,并限制违诺人在以后办理业务适用告知承诺。根据违诺人违诺情形,将失信违诺情况上传信用中国平台,增强申请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意识,营造社会守信良好氛围。二是应用罚则惩戒。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给予违诺人相应行政处罚,对失信违诺给予强有力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