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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
2019-08-29 16:44     (点击: )

 根据全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要求,我市全面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

 一是取消企业名称登记分级审核。8 月 5 日后,企业名称登记不再实行分级审核,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或到审批局窗口现场(或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二是简化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审查。新规实施后,登记人员对通过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是否违反禁限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进行审查;申报系统自行对企业名称是否存在近似情形进行比对过滤;对网上查询比对存在近似企业名称的,由申请人签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是做好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工作。对企业登记名称发生争议的,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司法裁决作出后,审批部门积极配合做出名称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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