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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 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2019-09-29 09:35     (点击: )

 为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9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从机构设置、场所建设、流程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五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明确了机构及场所建设标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已设立审批服务机构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办公。要进一步制定场所建设标准,提升硬件设施,合理划分功能分区,精准设置办件窗口。

 二是明确了队伍建设标准。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需明确镇街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同时要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人员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服务外包等人员配置方式。

 三是明确了制度建设标准。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要完善建立“预约服务、帮办代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AB 岗服务”七项制度,做到“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四公开。全面开展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明确帮办代办人员配置标准和办事流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志愿者,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四是明确了流程及网络建设标准。坚持“便民利企、应进则进”的原则,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公开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按照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办理与送达的基本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查方式、简化审核程序,建立起完善高效的办事流程。积极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办的服务模式,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全部上线、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和效率。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领导组织,强化督导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统筹推进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深入发展,打造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快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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