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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健全“四步四化”流程搭建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2019-11-12 20:47     (点击: )

 临沂市以创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省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拓展评价渠道,开发应用“好差评”系统,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制定印发 “好差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着力构建集成化、智能化、闭环化、持续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截至目前,通过“好差评”系统共接受群众评价8.5万余个,整体满意率95%以上;通过12345开展电话回访1.7万余件,好评率99%以上。

 一是数据收集集成化。①评价渠道多评集成。在各窗口设置电子评价器、在大厅张贴“好差评”二维码、在一楼大厅开设“吐槽找茬”专窗并聘请“啄木鸟”专员,实现“一事一评”、“随时评”、“重点评”,多渠道收集评价信息。所有评价信息全部纳入“好差评”系统,实现多评合一、数据集成。②市县两级数据集成。全市“好差评”平台统一、方式统一、标准统一,市级负责建设 “好差评”系统,并预留县区接口,可实现市县两级“好差评”数据归集。

 二是信息处理智能化。①自动转办。对于收集的评价信息,通过“好差评”系统即时、自动转办部门窗口,限时处理反馈、到期亮灯提醒,保障系统运转智能高效。对存有异议的转办事项,可通过转办申诉程序,人工干预,确保事项转办准确。②实时统计。设置统计分析功能模块,对收集的“好差评”数据,实时自动统计分析,便于及时掌握全市政务服务状况。

 三是跟踪问效闭环化。①差评复核。工作人员收到“不满意”评价后,属实的限期整改;经申诉、核实确属误评或恶意差评的,不予采纳。②限期整改。按照“1、5、15”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即:1个工作日与企业群众联系;确有问题的,5个工作日整改反馈;复杂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提前1天亮黄灯提醒;超时未办结,亮红灯处理,并在考核中扣分。③二次回访。对办结事项,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邀请评价人进行二次评价。

 四是改进提升常态化。通过“好差评”数据分析,系统梳理存在问题,随时改进提升,保障系统易用性和评价机制的先进性。强化结果运用,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纳入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指标,设立“红蓝榜”一周一通报窗口、一月一通报部门,政务服务好不好真正由群众说了算,倒逼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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