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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只减不增
2019-11-28 10:42     (点击: )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其余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新建生猪屠宰许可办理中将严格审查,确保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符合“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

 《通知》链接:http://www.moa.gov.cn/gk/tzgg_1/tz/201911/t20191105_63313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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