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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  并联审批 专业代办

郯城县打造“拿地开工”品牌助推工程建设审批提速

2019-08-16 17:31     (点击: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根据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郯城县坚持问题、目标、实效三个导向,全面推行“投资郯城拿地开工”(以下简称“拿地开工”)审批模式,充分利用拿地前的“空窗期”,通过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和专业代办,着力压减审批时限,加快项目落地开工。6月25日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实施方案后,已有13个项目申报“拿地开工”审批,其中工业项目2个、政府投资项目11个,2个工业项目已完成模拟审批意见,其中省级重点项目五得利面粉项目正在进行土地招拍挂,孔师酒业项目已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近期即可实现“拿地开工”。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实际需要为出发点,着力突破传统审批模式

    审批环节层级多、申报材料种类数量多、审批时间长效率低是制约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因素。一是土地审批时间长。县级土地指标少,土地审批权主要集中在省级,县级用地要向市级、省级层层申报,审批层级多、时间长,拿地时间约占项目落地时间的三分之一。二是建设审批时间长。过去项目审批涉及14个部门单位40多个科室,平均审批时间大约200天左右,其中单位间互为前置、评估评审消耗时间较多,约占项目落地时间的三分之一三是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练。项目单位经办人员对政府审批流程、申报材料不熟悉,需要多次跑部门、跑科室、跑窗口、跑中介,申报材料不准确、不规范、反复修改,直接拉长了审批时间,经办人员准备材料时间约占项目落地时间的三分之一。四是营商环境评价落后。建筑许可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最直接影响的是全省营商环境排名,更深的影响在于招商引资力度。郯城县营商环境在全市居后,需要改革创新,加压赶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2018年,济南在全市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其实质就是充分利用土地报批的空窗期,对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的投资建设项目,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情况下,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采取模拟审批、容缺预审等措施,再造项目开工前审批服务流程,提前进入“拿地开工”审批,按现行审批要求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提出审批意见。当该项目取得土地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各职能部门对土地取得前的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拿地开工”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济南“拿地即开工”审批操作性强,经验成熟,可以借鉴。

    2018年,郯城县推行了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相关部门单位进驻大厅联审联办工作区,在有土地产权或权属明确情况下,通过并联审批出具审批意见,客观上已经具备推行“拿地开工”的基础条件。今年3月份,我县组织人员赴济南、青岛学习,起草《“投资郯城拿地开工”实施意见》,同时试点探索建设工程项目“拿地开工”审批模式,边学边研边干。6月份,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通过《“投资郯城拿地开工”实施意见》,彻底突破了有地才能审批的传统常规,着手打造营商环境特色品牌——“投资郯城拿地开工”。

    二、坚持目标导向,以搭建平台为着眼点,着力优化模拟审批流程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明确提出企业开工压缩至120天的目标。6月,省政府印发《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提出100天的目标。7月,市政府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70天的目标。为达到上级要求,郯城着力将审批时间压缩在拿地阶段上,争取在签订土地合同缴纳税费后,实现不动产权证、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四证同发,可压缩开工时间30天以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拿地开工”作为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集中人力物力,在方案制定上下功夫,在优化流程上做文章,在协调机制上抓落实,在服务方式上抓创新。

二是组建专门工作区。利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0余平方米空间,改造成立“拿地开工”工作区,设置“拿地开工”综合受理窗口2个,抽调工作人员2名,专职负责指导、协调、调度。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等涉建单位派出业务骨干进驻工作区,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行动。建立健全协调会商机制,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监察机关定期监督检查。

三是优化模拟审批流程。“拿地开工”的实施范围是符合建设用地和城乡规划的工业企业,以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除外),共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启动办理阶段,主要开展联合勘察、联合会商,确定是否受理。第二阶段是模拟审批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符合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的意见。建设单位编制可研、环评、节能、安评等报告,绘制勘察设计规划平面图、施工图等,开展预公示、多图联审、工程招投标等。环保、规划、水利、文化等相关部门单位参与技术评审,提出审批意见。住建局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工程报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立项、节能、施工许可等审批意见。各种审批意见一式两份,仅在窗口和后台流转,除听证、踏勘、公示、专家评审时间外,审批总时间限定27个工作日。第三阶段文件转换阶段,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后,“拿地开工”转为正式审批,审批文件以公示结束时间为基准,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产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拿地开工”正式结束。

三、坚持实效导向,以企业满意为落脚点,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拿地开工”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为配合“拿地开工”审批,我县推出“12345”(1支专业代办队伍、2项受理创新、3本服务手册、4个审批承诺、5个参照图表)服务支撑,由“店小二”“保姆”式向“妈妈”式服务转型,着力打造“郯妈妈”服务品牌,解决有人会办、去哪里办、怎么办好、啥时办结问题,真正让企业腾出时间搞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一是建设一支专业代办团队。制定出台《郯城县实施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工作方案》,从县直涉建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抽调85名业务骨干,组建一支投资项目专业帮办代办队伍。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开展投资建设项目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代办员260人次,全面提高代办员政治思想素质、材料组织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开展投资项目“1+1”代办行动,全县100个重点项目都有1名专职代办员,代办员和项目单位互动互通,由“你找我办”变为“我帮你办”“无偿代办”。

二是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两项服务。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非要件申报材料一律实行容缺受理,先审批后补正,有效减少经办人员跑腿次数。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减少证明材料,无法律法规规定或重复提交的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共享或相关单位协助的,一律不再要求项目单位提供证明;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目的的,也不再要求提供证明。

三是编制三本投资服务手册。组织编制和发放《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手册》《政府投资类投资建设项目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手册》《房地产类投资建设项目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手册》,规范各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和流程,让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代办员、企业经办人员都成为投资建设的明白人。

四是实施四项审批承诺。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相关改革要求,精简环节、压减材料、压缩时间、降低收费,印制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四个环节的审批承诺卡,审批前发放给企业经办人员,审批后备用接受电话回访。如,《施工许可审批1510承诺卡》,即1个环节、5份材料、1个工作日、0收费,便于审批和经办人员记忆及使用。

五是编制五个参照图表。组织编制《“拿地开工”审批流程图》《企业落地路线图》《中介服务机构白名单》《重点项目调度表》《申报材料模板》5个图表,为审批业务人员、项目单位经办人员、代办人员提供参照,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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