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以有力举措化解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局成立来代为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清退难题,实现企业投标保证金“清零”、廉政风险点“清空”,最大限度的降低廉政风险,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坚持多措并举,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针对过去投标保证清退不及时,易发生私自挪用、套取谋利等“小微腐败”问题,第一时间成立了清退工作领导小组,清退小组结合清退时间跨度长、存量数额大、企业类别多的实际,坚持多措并举,制定投标保证金问题整改工作配档表,完善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机制和利息退还机制,实行“一日一报、一周一调度”制度,持续聚焦清退任务发力,纵深推廉政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廉政风险抓早抓小、预防预警工作力度。
二、做实清退任务,树立攻坚良好形象。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清退早办早退、快办快退、能退尽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连续三年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发布五次集中清退投标保证金公告,对之前代收的各类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始终保持了清退不彻底绝不罢手、任务不完成决不撤兵的工作姿态,截至2020年2月27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立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实现清零。同时,对因缴纳单位信息缺失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47万余元上交市财政局账户。保证金清退事项敏感,各方关注,清退任务的完成不但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同时也展示了行政审批服务人勇于担当负责、永葆清廉本色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制度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规范、公开透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底发布关于规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决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落细落小廉政风险点防范要求,坚决从制度上防范“微腐败”“小腐败”问题发生,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