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申办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体验感,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二级申办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报方式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 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二)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应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
(三)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也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升二级。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市级办理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报路径
(一)网上申报流程:
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已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企业需在网上进行申报。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市)(网址:http://lyzwfw.sd.gov.cn/lys/public/index)”登录企业法人账号;点击“办事服务”模块,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事项名称搜索“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按事项名称搜索“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增项)”,即可进入网上申报环节。
为便于核查职称人员证书(或毕业证)、技术工人证书信息真实性,提高工作效率,申报企业同时上传网查地址或学信网截图。
(二)线下核验流程: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核对上传材料的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
核验窗口: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E01-E08窗口。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其它类型资质工程业绩原则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有关官方网站可查,若无法查询,需函询相应业绩主管部门等方式作进一步核实。网查资料应能明确证明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与业绩项目、业绩企业的对应关系。网查资料不能明确证明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与业绩项目和业绩企业对应关系的,需通过查验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在业绩项目任职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