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促进专家资源共享,现对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工作专家进行征集,更新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工作专家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库原则
一是全面更新。对本次征集的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工作的专家库进行全面更新,后期专家的抽取和管理将以本次更新的专家库为准。二是专业细化。对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工作的专家专业进行再细分,专家可以选择多项专业(详见附件1)。三是信息共享。本次征集的专家将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内使用。
二、事项范围
本次更新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工作的专家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和校验的行政审批工作。
三、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二)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或者在医院行政岗位从事专业管理的人员;
(三)从事相关医疗相关工作满5年;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审查经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的职业道德;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腾讯会议等网络评审相关硬件、软件;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本专家库。
对特殊专业,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申请人专家资格已经上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我市行政审批入库专家。
四、不得入库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职业违纪违法,收到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未满足法定年限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五、专家入库流程
(一)申报材料:
1、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word版和单位盖章后pdf版各一份,详见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统一扫描成一份pdf格式);
3、主要成就及证明(pdf格式);
4、承诺书(pdf格式,详见附件3)。
(二)申报方式:
本次原则上只受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入库人员需按期将申报材料发送至xzspfwjshswk@ly.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按照“姓名+单位+专业”命名。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9日。
六、专家管理使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踏勘评审工作要求,采取随机抽取等方式组织入库专家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做好协调组织、后勤保障、踏勘评审结果使用等工作;定期更新专家库,并对专家在踏勘评审活动中接受宴请、收受礼品或财务等不良行为予以相应处理。
七、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受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委托对项目进行独立踏勘评审,对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1、入库时签署廉政承诺书;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踏勘评审,提出踏勘评审意见,并对其意见负责;
3、及时报告踏勘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遵守踏勘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踏勘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踏勘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
5、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的本专业、本领域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
6、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7、参加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组织的考核;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联系电话:8773692(社会事务科)、8770705(踏勘评审科)
附件:1.入库专家专业分类表
2.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3.承诺书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