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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快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0-02-10 15:28     (点击: )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工作的影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早准备”

各级审批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对本地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审批工作提前谋划,主动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协调,提前介入。要广泛公布各审批事项办理咨询电话,开通在线咨询服务专区,加强咨询服务值守,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远程提供优质便捷的咨询指导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手续办理时序,按照审批部门要求准备好相关手续办理材料。

二、线下服务“预约办”

各级审批部门应对本地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主动开通审批手续预约服务,对紧急特殊的重点项目实行网络或电话线上提前预约,先行通过网络或电话指导后,提供线下服务。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减少服务期间人员接触数量,最大限度减少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大厅的滞留时间。

三、主动实行“帮代办”

各级审批部门应对本地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主动提供帮代办服务,充实帮代办队伍,前移服务端口,建表立档,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通过代收材料、代办手续等方式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审批集成服务,缩短审批时间,满足项目手续办理需求。

四、积极推行“网上办”

全面推进项目审批“网上办”,以优质“不见面”审批促进防疫、服务两手抓两手硬。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临沂市网上办事大厅、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临沂站、临沂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省一网通办总门户或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五个渠道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以及相关部门在其办公场所无法实现批准文件网上出件的,通过邮件方式寄送。

五、认真落实“快速办”

各单位应继续落实关于建立市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字〔2019〕196 号)等要求,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通过主动踏勘指导,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提供快速优质安全服务,全力保障项目审批效率。对于需要部门会商的重点项目,应及时通过视频会议协商解决,避免因项目审批影响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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