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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新《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公告
2021-06-21 15:29     (点击: )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由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10-2021,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请有关单位注意,在综合医院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

特此公告。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110-202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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