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9-8770818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G19窗口
邮编:27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原料药生产项目(二期) |
山东省 临沂市 费县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费县经济开发区,东临岩滨大道,北距费县探沂镇南季家瞳村300米。2012年12月,山东大学为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月30日,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发〔2013〕13号文予以批复。 2016年12月,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验〔2016〕28号文对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予以批复。 2016年12月,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编制了《山东恒欣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固废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母液、蒸馏残液、废过滤材料、废药物药品、废矿物油、废试剂瓶、脱盐残渣、废冲洗水、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在企业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山东鲁南渤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和淄博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脱硫石膏、锅炉灰渣由于燃煤锅炉被燃气锅炉替代已不再产生;污泥正在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定结论出具后按照鉴定结论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