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9-8770818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G16窗口
邮编:27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年产5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
山东省 临沂市 莒南县 |
莒南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莒南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项目位于临沂市莒南县经济开发区莒南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氯代碳酸和乙烯脂生产装置各1套及其他配套的公辅设施。 2016年10月莒南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莒南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12月1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临环发[2016]199号)。该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建设完成。该项目进行了生产运行调试。 |
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选用装置设备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上做到统筹规划,噪声源集中布置,远离办公区,厂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氯化槽沉渣和生活垃圾。氯化槽沉渣作为建筑垃圾外售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有来自精馏塔的前馏分、精馏釜底的釜液、精馏真空尾气冷凝液、废活性炭等。收集暂存至一定数量后企业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