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10月12日-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8770818
通讯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18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临沂温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19〕22017号 |
2019年10月12日 |
2 |
关于临沂市人民医院内科病房楼(5号楼)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19〕22018号 |
2019年10月30日 |
3 |
关于兰陵经济开发区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19〕22019号 |
2019年10月30日 |
4 |
关于临沂蓝创热电有限公司沂水县北部片区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19〕21015号 |
2019年10月30日 |
5 |
关于临沂华盛江泉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白酒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19〕21016号 |
2019年10月30日 |
6 |
关于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邑110kV温平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19〕22020号 |
2019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