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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取消 两事项调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2021-02-04 11:34     (点击: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规定,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政策法规修改情况,制发《关于做好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等3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的通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将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并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在网站公布,持续深化减权放权。自2020年1月20日起,全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不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实施。

自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清单动态调整等各项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精简各类审批,坚持“以需定供”“按需放权”,依法依规做好简政放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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