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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消2项事项 推动行政审批“再瘦身”
2020-10-26 10:26     (点击: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行政审批“再瘦身”。取消后,“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不再办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成立以来,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三个凡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一律予以取消;凡是以备案、登记、注册、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凡是上级已规定取消实施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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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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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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