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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这些涉农审批业务也可以办了
2020-09-30 11:25     (点击: )

自电子证照业务推广实施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农事务科全部办事窗口均配备了电子亮证设备,办事人无需携带证照原件,只要打开手机,通过“亮证”操作,即可免于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电子两证”。截至9月底,涉农事务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的申请材料22份,实现电子证照应用的达19份,占90%以上。

以往在政务服务办事过程中,如遇申请人忘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情况,申请人要再跑一次备齐材料后才能办理。在全面推行身份证、营业执照“电子两证”后,办事群众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临时使用林地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粮食收购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等6项市级涉农审批业务申报时,可依托“爱山东”APP、“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过在线获取省内电子身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即可实现“手机亮证、扫码采集、在线验证、授权打印”等功能。

例如,在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地址变更事项时,如果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地址已变更完成,且携带了公章及原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即可完成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许可地址的受理。办理时只需通过“爱山东”APP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证照二维码信息,材料齐全,即可受理业务,只要手机亮证就可以办成,真的很方便。

除线下窗口办事材料应用电子证照外,这6项涉农审批事项在线申报时可以实现本市审批部门核发的证照在线提交电子证照的功能。办事人登陆临沂政务服务网,查找办理事项并点击立即办理,提交申请材料时,对于支持免提交的证照材料,系统可以自动引用“临沂市电子证照公共服务平台”中申请人已存档的对应电子证照信息,实现申请材料的免于提交,实现在线办理、全程网办。

今后,涉农事务科在政务服务办事过程中,将进一步推进“电子证照”的落实落地,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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