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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规范调整权责清单 推动行政审批权力阳光下运行
2020-04-17 17:19     (点击: )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的有关精神,近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取消3项、下放4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在网站公布,推动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做好此次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论证,深入研讨,依法调整,确保下放的事项县级部门“接得住”,取消的事项“消得净”,保留的事项“管得好”。

 调整工作完成后,依法取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备案3项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办理;依法调整由县级实施的临时用地审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4项事项,按照对口承接的原则,由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

 前期,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程序,确保权责清单合法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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