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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告知承诺制“无踏勘”审批
2019-11-10 18:41     (点击: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习江浙等地先进经验,结合开发区项目聚集、面广量大的实际,推行告知承诺制“无踏勘”审批,并作为县区创建品牌之一,着力减少审批环节,精简证明材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无踏勘”审批由项目方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网上申请、网上上传申报材料的方式申请上报。

 审批方告知。行政审批机关通过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依据的法律、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交材料的名称等具体内容。

 申请人作出承诺。申请人如实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行政审批机关。

 审批方受理、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书面承诺符合规定形式的,行政审批机关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立即受理并原则上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将决定通过推送和公示告知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监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对获得审批的行政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被审批人有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综合执法局予以处罚,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建立诚信档案。行政审批机关建立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通过信息共享,供有关行政机关查阅。行政审批机关发现申请人、被审批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均记入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

 告知承诺制“无踏勘”审批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审批部门从申请到拿到办理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全流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推动了审批方式由原先的重事前审查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审批监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管理模式。目前,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办理告知承诺制“无踏勘”审批70多件,平均简化10余项审批手续,精简材料5件以上,减少审批环节70%,审批效率提高了85%以上,切实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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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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