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公开意识,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便了办事群众,营造了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专人具体负责,其他科室、单位也分别安排人员兼职负责。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规范公开流程。先后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理顺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所有信息均经局办公室分管同志审核后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任务目标、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建立起局办公室牵头推进,各科室、单位分工协作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规范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结合单位新组建运行的实际,对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新建市局门户网站,科学设置了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开设栏目信息,加强日常监测检查,不断提升公开内容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年共发布信息969条。二是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按照界面友好、主题醒目、操作便捷的原则,完成网上大厅的优化提升。针对无网办系统支撑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发了网办系统,填补了省内空白,网上可办率达97.6%,全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6251件。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建设“临沂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平均每天发布信息2-3条,全年发布信息331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1758人,在政务类微信活跃度排名中位居前列。四是打造线下公开体验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实行24小时不打烊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业务自助办理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水平。
(三)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市局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加强局长信箱、咨询服务等栏目的互动服务,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利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等平台,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组织审批、招投标等信息,确保公众第一时间掌握。全年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满意率、落实率、答复率100%,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答复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申请,由相关业务科室承办提出答复意见,法规科审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保证信息准确、权威、完整和时效。同时,本着热情、贴心服务的原则,与申请人保持沟通联系,主动了解相关诉求,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四)加强交流互动,提升公开效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解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拿地即开工”“区域性评估评价”“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政策;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竞赛活动,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提升公开效果;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就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政务服务“好差评”、“一次办好”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二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搭建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通过线下设置电子评价器、张贴“好差评”二维码,线上设置政务服务网、APP应用平台评价模块的方式,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自“好差评”体系上线以来,共接受群众评价23万余,好评率99%以上。三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人大代表、企业群众代表走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参观体验,深入了解我市“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效,征求意见建议,问需问计问教,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群众关系,促进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30306 |
301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条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机构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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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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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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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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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害“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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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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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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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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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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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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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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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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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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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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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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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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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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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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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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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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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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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中还存在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情形把握不准等问题;二是公开内容表现形式不够丰富,局限于文字、表格等传统形式。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抓好《条例》《办法》的贯彻学习,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开体验区等渠道抓好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公开内容更加形象生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